作為神祕客 網站 ('https://mimic.com.tw'), 的用戶你須要遵從以下使用條件規定。所以, 你須思考這些條件與你在網站的整體或部份運作時的影響。

執照

神祕客發給你訪客執照許可你使你可登入它的網站。若你登入它的網站﹐就表示你接納這訪客執照的使用條件。持有這執照你便獲取非排除性的權利作以下的活動(神祕客保持更改任何其網站的權利及任何部份或整體的存取權)﹕

溜覽網站裡的資料。

存取網站載有的資料。
依照用戶執照條件使用網站服務。
基於一些暫時性原因 (如留著離線後閱讀) 把網站裡的資料下載。

可是﹐複製從網站下載的資料是須要預先接到神祕客書面同意及先付上神祕客規定的任何費用。

你的義務

你特此承擔以下的義務:

除了這個執照明確地批准﹐否責未經神祕客明確同意,不得複製或翻譯以作商業使用, 不得重載, 採用, 改變或修改網站任何資料。

確保持有所有權登入到網站的僱員, 轉承包商和任何其它代理完全明白這個執照的限制及條件。

除了你的僱員、轉承包商和其它代理以外﹐未有神祕客書面同意, 不得提供或使他人獲得網站上任何形式的資料。

不得使網站上資料成為任何服務機構的操作或有關的事務。

保證

神祕客 不擔保網站材料準確, 完全或合時。若網站存有不正確, 不完全或不合時的材料﹐神祕客執照條件不會因此而失效。

神祕客保留改變, 增加或取消網站任何資料絕對權利而毋須通知。

神祕客不保證網站或第三方網站運作不間斷或沒有錯誤, 或錯誤將被改正, 或網站和其它第三方網站電子資料是完全沒有病毒或其它有害的因素。

盡法律允許, 我們除去所有含蓄的條件。如果法律上指定執照含有一些暗示條例﹐就必須執行﹐只是在此神祕客 若觸犯含蓄的條例﹐其責任將是有限的。神祕客 有權選擇對下列一個或多於一個情況下作有限的回應﹕

物品或服務的代替將限於同樣物品或服務的供應。

修理損壞的物品或修正服務。

賠償替換物品或服務的費用或購買相等物品或服務。

償還安排修理物品或使服務再復原的費用。

神祕客不會因觸犯這執照條例對導致任何間接或必然損失, 或提供不完善的程序﹐或供應不合用的材料供負責任。

當你決定登入神祕客網站時, 是表示你承認自己用了獨立評斷而並非依靠任何由神祕客的建議﹐此乃未經明確地陳述在這個執照內或在任何包含在任何文件(包括目錄或宣傳資料)描述或例證或規格裡。這由神祕客 製作的資料可能是過期或已被取代的。

智慧財產權

你知道網站裡的材料是版權所有 。它是被知識產權及法定權利 (包括第三方權利) 所支配的。

在這執照終止或以後期間, 你不能, 在或任何時候允許違犯任何以上權利並且, 在一般例行情況下﹐你具體地承認你不可複製網站材料, 除非這執照別處有給你明確地批准。

商標

神祕客以及相關的商標是神祕客有限公司與相關之法人團體的商標。

訪客服務

網站服務的訪客可以數位格式存入被提供給訪客的正常材料到電腦終端或資料庫裡。

密碼(password) 使用限於單個訪客使用。密碼和用戶名不得分發給其他人、團體或公司。

訪客必須保護材料版權免受未經批准的用途, 如複製, 重載, 借用, 轉售, 操作、拆卸、發行或出版。如果訂戶違反這職責, 或如果被發現有行為違犯了有關法律, 神祕客有權未經通知暫停或立刻終止訪客戶口。

保障

你必須確保神祕客充分地受保障﹐免得由於你觸犯了執照規條而招致對第三方或你本人的任何責任、損傷、索賠、損失、費用等。

用戶是禁止在網站加上任何鏈結﹐除非事先得到神祕客的書面同意及符合神祕客制定的條件。

拒絕責任宣言

你同意神祕客不會因為網站載有的材料有錯誤或漏洞而負任何責任。

你同意神祕客沒有承諾在任何指定時間﹐或時段提供網站連接服務。你同意神祕客不會由於網站服務中斷或發生故障而招致任何責任或虧損。

執照條款

這執照是從你登入我們的網站開始生效而沒有固定有效期限。但神祕客保留刪除任何違反執照條款訪客的執照﹐而毋須通知。

當你的執照被刪除時﹐你或你的代表必須把所有從我們網站得來的任何資料﹐印刷或其他型式的材料﹐包括所有你擁有或操縱﹐及一切複製本﹐交還神祕客或依照神祕客指定的方法去處理。

終止執照不影響神祕客任何法律上權利的運行。

執照的修改

現行的執照條款

神祕客保留更改這執照任何條例權利﹐並將新條例登載於網站上。你同意這是神祕客唯一通知訪客的需要行動。

每次你到訪網站你有責任詳細閱讀現行的訪客注意事項。

棄權

假如神祕客沒有或忽略執行這執照任何條例﹐並不表示神祕客放棄它在這執照上擁有的權利。

司法權

本執照是照澳洲維多利亞省的法律編成及實踐的。

定義

神祕客是指神祕客 Limited並所有附屬法定團體﹐及神祕客 PLC並所有附屬法定團體。附屬法定團體是指澳大利亞公司法律規定的附屬法定團體。

超鏈結(Hyperlink)是任何鏈接互聯網某位置(或網頁) 到互聯網另一位置(或網頁) 或同網頁的另一位置的程序﹐包括在互聯網上鏈接到或存取文件的任何程序。

智慧財產權是指1967年舉行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議會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sation Convention) 第二條議案設定的智慧財產權包括任何發明﹐設計﹐商標﹐ 商業名稱﹐電路圖﹐廠房設計﹐商號﹐域名, 單詞符號或圖案﹐商品外觀﹐機密資訊﹐與其他在神祕客網站載有或可得的物品﹐材料或作業